集团新闻
集团公司投诉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
:2021-03-08 10:09:43 阅读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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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总经办研究决定 ,审计监察部现制定处理集团公司及全国各分公司投诉制度。通过提供合理 、畅通的渠道以非公开的方式受理员工 、客户及分公司因工作协调不顺 ,或者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的投诉 。
一 、投诉内容(包括但不限于)
1.不合适的工作态度;
2.违规的处理事项 ;
3.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而出现的推诿现象 ;
4.有贪污 、受贿 、盗窃等行为 ;
5.滥用职权等造成不公平的事项 ;
6.语言不文明 ,有侮辱性质的言论 ;
7.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 。
二 、投诉渠道
1.手机号码 :14709558888 ;
2.邮箱 :523600657@qq.com 。
三 、投诉处理
1.投诉人必须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,严谨捏造事实 ,不得恶意投诉 ;
2.受理投诉取证过程中本着保密 、客观的原则进行 ;
3.相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 ,并对调查事项保密 ;
4.对受理的投诉一经查实 ,按公司管理制度严肃处理 ,情节特别严重者交由总经办处理或提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。
四 、投诉人保密管理
1.设有专人负责 ,专门的邮箱及手机号 ;
2.对投诉人有保密职责 ,不得泄露投诉人信息 。
五 、投诉其他管理
1.针对每次投诉事项须有纸质处理报告 ,并存档保管 ;
2.投诉事项涉及其他公司 ,需上报总经办协调处理 。
六
、附则
本制度由审计监察部解释
。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
。